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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分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比赛活动办理办法的告诉》(教监管厅函〔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比赛活动的告诉》(教监管厅函〔2022〕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比赛活动办理办法(试行)》(内教监管函〔2022〕76号)等文件精力,经主办单位自主申报,并经专家评定、公示和复核等程序,确认44项全国性比赛和“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AI和机器人比赛”等10项比赛活动为2023-2025学年能够在我区举行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比赛活动,举行时刻原则上为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底,在此期间每学年举行不允许超出1次,累计不超越3次。比赛以及比赛发生的成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根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各地教育行政部分要依照《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比赛活动办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比赛活动办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会同党委编办、民政、市场监管等部分进一步标准比赛办理工作,加大对比赛办理方针及比赛名单的宣扬,辅导名单内的比赛提高办赛质量,保证公益特点。各级各类校园要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名单外违规举行的比赛,对违规举行比赛的有关头绪活跃向有关部分反映,有用减轻学生过重课外担负。各比赛主办单位在施行过程中要执行立德树人根使命,坚持公益特点,做到“零收费”,细化安排施行方案,完善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安全保证;在比赛活动发生的文件、证书、奖章等获奖凭据的明显方位上标示“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根据”等字样。
2.内蒙古自治区2023-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比赛活动名单(自治区单位申报)
内蒙古自治区2023-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比赛活动名单(自治区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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