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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充分的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连日来,泉州两级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生态环境司法宣传活动。
6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泉州晋江召开“生态司法护航美丽福建 碧水清源促进两岸融合”新闻发布会。会上,泉州中院专题介绍了泉州法院生态司法服务保障向金门供水工作基本情况。
泉港法院于6月5日,联合泉港区生态环境局一同走进泉港区锦绣实验小学开展“我与生态文明零距离”系列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向同学们普及《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并与同学们共同参与“变废为宝”手工制作,引导同学们增进对大自然的情感,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本领。
晋江法院于5月31日,联合晋江市河长办到位于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龙湖镇晓新小学,共同开展“水当当校园说法”活动。法院干警为该校100余名师生带来以“了解身边水,共护母亲湖”为题的涉水法律和法规宣讲讲座。讲座结束后,同学们都表示,自己也要水护河的“水当当”,自觉做水源地的守护者,并把课堂上所学到的保护水源地的法律知识普及出去,引导更多人参与到水源地的保护中来。
惠安法院于6月4日,通过该院微信视频号平台向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及初中一、二年段学生直播授课,围绕世界环境日的由来、环境污染现象及后果、环保常识、环保法律和法规、环保大家来参与等主题,开展宣讲与互动。通过此次直播活动,实现以青少年为切入点,带动家庭环保知识的普及和全民环保理念的深入。
永春法院于5月31日,到永春县湖洋镇中心小学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讲活动。法院干警走进课堂,用生动形象的案例视频、趣味提问等方式,对《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进行宣讲,教育引导同学们从小将环境保护理念根植于心、付诸于行。
泉港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农林水局等部门,到水源保护地泗洲水库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工作。依托“生态司法+多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与执法部门间的联动,增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合力。
晋江法院于5月31日,联合晋江河长办对南低干渠某村段、湖漏溪某村段、新港河某段等处河道日常管护及沿河生态情况做勘查,针对现场发现的河道治理的难点问题,河湖生态法官依照防洪法、水法及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一一提出优化建议。双方还就如何逐步提升河湖管护和治理能力,司法助力河长制工作以及如何深度发挥河湖生态法官职能等问题进行交流。
石狮法院于5月23日,联合石狮市生态环境局、祥芝镇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在祥农码头西边沙滩开展志愿净滩行动,用实际行动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建设生态文明石狮贡献力量。
永春法院面向社会发出《减塑倡议书》,呼吁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为保护地球行动起来,预防和减少塑料污染,为共建美好家园增力添彩。
永春法院还于6月5日,联合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开展巡河护河调研活动。双方就母亲河桃溪流域湿地综合保护整治情况做深入交流座谈,随后前往东关镇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巡护工作,重点排查、督察流域周边环境污染问题。活动中,法院干警走进社区、公园,向过往群众、周边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减塑倡议书近百份,并接受法律咨询,解答生态环保相关问题。
德化法院于6月5日,联合大田法院及德化、大田两县河长办、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到两县交界梧林水库联合开展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并召开“德化—大田上下游联动会商座谈会”,以上下游联动模式共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共同维护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
鲤城法院于6月3日,联合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委文明办等单位共同举办“2023年鲤城区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结合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向群众介绍生态环保法律和法规,通过参与绿色打卡活动等形式,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丰泽法院于6月5日,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等单位共同举办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通过宣读倡议书、接受现场咨询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巡河志愿服务、环保知识互动答题等形式,深入宣传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和法规和相关环保知识。
洛江法院于6月3日,参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委文明办等单位主办的“泉州市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宣传环保资料、讲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法规、与小朋友们开展互动游戏,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和人文素养。
泉港法院于6月2日,组织法院干警到锦绣广场开展“绿色出行 你我共行”活动。活动现场,通过生态环境法律宣传、垃圾分类讲解等方式,引导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让“低碳”成为人人追求的社会新风尚。
石狮法院于6月3日,联合石狮生态环境局、石狮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举办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暨“无废城市•绿色生活”低碳环保手工创作竞赛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并颁奖、现场发放生态环保典型案例宣传资料、解答环保法律咨询等形式,促进群众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法律意识提升。
南安法院于6月4日,联合南安市生态环境局在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展“6•5环境日”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并且开展环保知识宣讲、志愿服务、参观垃圾焚烧全程、垃圾分类游戏等活动,着力提升生态环保意识与公众参与度,以实际行动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惠安法院于6月5日,联合惠安县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在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文化广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台、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册、以案释法、环保咨询等形式,号召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和法规,共同履行环保责任。
德化法院于6月5日,联合德化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开展2023年德化县“六五”环境日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在2023年德化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签名我倡议”的横幅上签名。随后还到陆升(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工矿企业参观工业废水、废弃和固体垃圾的处理,助力提升做好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专业素养。
生态兴则文明兴。下一阶段,泉州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引领保障作用,推深做实生态司法的保护性、恢复性、预防性要求,在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同时,格外的重视生态环保普法宣传教育,努力为全方位推进高水平发展筑牢生态屏障和法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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